本文为短篇小说 The Nine Mile Walk (1947) 的译文。版权归作者与出版社所有。翻译仅供学习交流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我在良政协会的晚宴上发表演说时出了个大洋相,在蓝月餐厅吃早餐时又被尼基・韦尔特(Nicky Welt)逮了个正着——我俩都时不时在那儿吃饭——他幸灾乐祸地拿这事儿揶揄我。我错就错在偏离了准备好的演讲稿,即兴抨击前任地方检察官向媒体发布的一则声明。我针对他的声明做了若干推理,结果对方当场予以反驳,反而显得是我在强词夺理无理取闹。我从法学院辞职、成为改革党地方检察官候选人以来不过区区数月,尚不足以参透这种政治游戏的玩法。我以初涉政坛为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,但尼古拉斯・韦尔特——这位从不放下教师架子的人(他是英语语言与文学专业的斯诺登讲席教授)——像是在打发想晚交期末论文的大二学生一样,回了我一句:“这不算借口。”
年近半百的他虽然只比我大上两三岁,但他对待我的态度与呵斥笨小孩的老师简直没什么两样。或许是因为他满头白发,又像小矮人一样满脸皱纹,我看在他如此显老的份儿上,也就这么忍了。
“那些推理完全合乎逻辑。”我辩解道。
“亲爱的孩子,”他嘟囔道,“虽然人类交往高度依赖于推理,但绝大多数推理都会犯错。而在法律行业,犯错的概率尤其高,因为其推理的目的不在于寻找说话人想表达什么,而在于寻找他想隐瞒什么。”
我拿起账单,从桌后缓缓站起身。
“你指的是法庭上针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吧。不过,如果推理不合逻辑,辩护律师肯定会提出反驳的。”
“谁说是逻辑问题了?”他反驳道,“合乎逻辑的推理也未必为真。”
他跟着我走到收银台。我付完自己的账,不耐烦地等着他。他从一个老式钱包里一枚、一枚地摸出硬币,把硬币挨着账单放在柜台上,结果却发现硬币不够,只好又把硬币倒回零钱包里,再伴随一声轻叹,从钱包的另一个夹层抽出一张钞票,将其递给收银员。
“随便造一个十到十二个字的句子,”他说,“我就能构建出一串你造句时想都没想过的逻辑推理链。”
其他顾客陆续进店,而收银台前的空间狭小,我决定先到外面等着尼基结完账。我记得,当时的我一想到他以为我还在他身边、继续冲我高谈阔论,便不由得暗自发笑。
当他走到人行道上和我汇合时,我说:“步行九英里绝非儿戏,何况在雨中。”(A nine mile walk is no joke, especially in the rain)
“嗯,我也觉得这并非儿戏。”他心不在焉地附和道。然后他猛地停下脚步,目光锐利地看着我说,“你究竟在说什么?”
“这是个十一个字的句子。”我坚持道,一边重复了一遍,一边掰着手指数字数。
“那又怎样?”
“你刚刚说过,给定一个十到十二个字的句子——”
“哦,我是这么说过。”他狐疑地看着我,“你从哪儿听来的?”
“灵光一现罢了。来吧,开始你的推理吧。”
“你是认真的吗?”他问道,那双蓝色小眼睛里闪烁着戏谑的光芒,“真的要我推理?”
他总是这样,先抛出挑战,真等我接受了又一副要调侃我的嘴脸。这不由得让我怒火中烧。
“不推理,就闭嘴。”我说。
“好吧。”他温和地说。“犯不上动气。我接受挑战。嗯,让我想想,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?‘步行九英里绝非儿戏,何况在雨中。’能推理出的东西不多。”
“它可超过十个字了。”我冲他顶嘴。
“非常好。”他似乎做好了答题的心理准备,声音也变得干脆利落。“第一个推理:说话人对此愤愤不平。”
“我同意。”我说,“虽然这算不上什么推理。这句话里已经隐含了这层意思。”
他不耐烦地点点头。“下一个推理:下雨是说话人始料未及的,否则他会说,‘在雨中步行九英里绝非儿戏’,而不是用‘何况’来补充说明。”
“同意。”我说,“虽然这显而易见。”
“最初的推理本就应该显而易见。”尼基不甘示弱。
我决定放他一马。他似乎有些语塞,我也不想穷追不舍。
“下一个推理:说话人不是运动员或户外活动爱好者。”
“这你得解释一下。”我说。
“关键还是在于‘何况’那一句。”他解释道,“说话人说的不是‘在雨中步行九英里并非儿戏’,而是说步行本身——注意,仅仅是这一段距离——就并非儿戏。要知道,九英里可不算什么特别夸张的距离,打一场十八洞高尔夫,行走距离就能轻松过半——而高尔夫可是老年人运动。”他狡黠地补充道。我就打高尔夫。
“好吧,这在一般情况下是成立的。”我说道,“但也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。说话人可能是丛林中的士兵,在这种情况下,不管下不下雨,九英里都将会是一场相当不得了的徒步。”
“可不是嘛。”尼基无不讽刺地说,“说话人说不定还只有一条腿呢。照你这么说,说话人也可能是位博士研究生,正在撰写一篇关于幽默的博士论文,需要在论文开篇罗列世间所有无趣之事才说的这句话呢。听着,在继续讨论之前,我必须先做几个基本假定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我狐疑地问。
“记住,我是在凭空探讨这个句子。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,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场合下说的。而通常来说。一句话都是有其语境的。”
“我明白了。你想做什么假设?”
“首先,我想假定这个句子的说话人并没有在胡言乱语,他指代的就是一次实际发生过的步行。同时,步行的意图并非是赢下打赌之流。”
“听起来很合理。”我说。
“我还想假设步行的地点在这儿。”
“你指的是在费尔菲尔德(Fairfield)?”
“不尽然。我指的是这个国家的这个地区。”
“合理。”
“那么,如果你同意这些假设,你就必须接受我最后这句推理:说话人不是运动员或户外活动爱好者。”
“行吧,继续。”
“那么我的下一个推理是,步行发生在深夜或凌晨——比如说,午夜到早上五六点之间。”
“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?”我问。
“想想距离,九英里。我们所在的这个地区人口相当稠密。随便走哪条路,不到九英里你就能找到某个社区。哈德利离这儿五英里,哈德利瀑布七英里半,戈尔顿十一英里,但东戈尔顿只有八英里,而且去戈尔顿的路上会先经过东戈尔顿。戈尔顿沿途提供本地火车服务,其他路上提供公交车服务。所有公路上的车流量都相当可观。除非是在深夜,即公交车和火车停运,且路上为数不多的汽车也不愿搭载陌生人的时间段,否则谁会愿意冒雨步行九英里呢?”
“他可能不想被别人看见。”我指出。
尼基同情地笑了笑。“你觉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会比在公路上长途跋涉还要显眼?明明乘坐公共交通的人都在埋头看报纸。”
“行吧,我放弃。”我没好气地说。
“接下来试试这个:他是朝着城镇方向走,而不是要离开城镇。”
我点点头。“确实前者更有可能。如果他在城里,那他就能想办法安排交通工具。这就是你推理的基础吗?”
“部分是。”尼基说,“但也可以从距离中推理出这个结论。记住,这是九英里的步行,而九是一个精确的数字。”
“我没太明白你的意思。”
尼基又摆出了那副愠怒教师的德行。“假设你说,‘我走了十英里’或‘我开车走了一百英里’,我会认为你实际上走了八到十二英里,或者开了九十到一百一十英里。换句话说,十和百是约数。你可能走了正好十英里,或者只是走了大约十英里。但当你说你走了九英里时,我有理由认为你给出了一个确切的数字。在此基础上,我们更有可能知道从某个地点到城市的距离,而非从城市到某个地点的距离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随便找个认识布朗农场主的城里人,问他们布朗住得有多远,他会说,‘三四英里吧。’但如果问布朗农场主他住得离城市多远,他会告诉你‘3.6英里——我用里程表量过很多次。’”
“这太牵强了,尼基。”我说。
“但结合你自己的推论,如果他在城市里,他可以设法安排交通工具——”
“行,这就说得通了。”我回答道,“我接受。还有吗?”
“好戏才刚刚开始呢。”他洋洋得意地说道,“我的下一个推理是,他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,并且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到达。并且,他并不是因为车子抛锚、妻子即将分娩、或有人试图闯进他家等情况而动身找人帮忙。”
“哦,得了吧。”我说,“车子抛锚才是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。而他能知道确切距离,是因为他在离开城镇时确认过里程表。”
尼基摇摇头。“比起在雨中步行九英里,他何不蜷缩在后座上睡大觉呢。更何况,他也可以待在车旁,试着拦个车。记住,这可是九英里。他至少得花多长时间才能走完?”
“四个小时吧。”我指出。
他点点头。“考虑到那会儿在下雨,需要的时间只会多不会少。基于‘这段九英里的步行发生于深夜或凌晨’这一共识,我们可以假设他的车子是在凌晨一点抛锚。那等他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也得五点了。那已经是破晓时分了,路上的车流量增多,公交车稍后也会开始运行。实际上,第一班公交车在五点半左右到达费尔菲尔德。更何况,如果他是想找人帮忙的话,他没必要一直走到城里——就近找个电话亭即可。所以事实并非如此。他一定是要去赴约,地点是在城里,时间在五点半之前。”
“那他为什么不能早点到那儿等着呢?”我问,“他完全可以搭乘末班公交,在凌晨一点左右到达,然后在那儿等着。但他却选择在雨中步行九英里,而你说过他不是运动员。”
我们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市政大楼,我的办公室就在这儿。在蓝月开始的争论通常都会在市政大楼的入口处结束。但这次,我对尼基的推理颇感兴趣,遂建议他上楼再和我聊上几分钟。
我们坐下后,我说:“如何,尼基,他为什么不能早点到那里等着呢?”
“他本应这么做的。”尼基反驳道,“但既然他没有,我们必须假定他要么被耽搁到末班车离开后,要么他不得不在原地等待某种信号,比如电话。”
“那么根据你的说法,他赴约的时间在午夜到五点半之间——”
“我们可以把范围缩得更精确一些。记住,他花了至少四个小时才走完这段路。末班公交车在凌晨十二点半停运。如果他不坐末班车,那哪怕他在同一时间出发,他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也不会早于四点半;同时,如果他乘坐早晨的首班公交,他将在五点半左右抵达。换言之,他赴约的时间介于四点半与五点半之间。”
“你的意思是,如果他约定的时间早于四点半,他就会坐晚上的末班车,如果晚于五点半,他就会坐早上的首班车?”
“正是如此。还有一点:如果他在等待信号或电话的话,那它一定不能晚于一点太多。”
“嗯,我懂你意思了。”我说,“如果他约定好的时间是在五点左右,而且他又得花上四个小时步行,那他必须得在一点前后出发。”
他点点头,沉默地深思着。不知怎的,我总觉得自己不该打搅他的思绪。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市县地图,我走过去研究起来。
(图片选自日文版封面,仅供参考)
“你说得对,尼基。”我扭头说道,“费尔菲尔德方圆九英里的范围内,无论怎么走都会先经过其他小城镇。费尔菲尔德就处在一群小城镇的中央。”
他也走到了地图前。“话说,终点未必是费尔菲尔德。”他平静地说道,“他要去的可能是费尔菲尔德周边的一个城镇。试试哈德利(Hadley)。”
“为什么是哈德利?谁会在大早上五点跑哈德利去?”
“华盛顿飞驰号列车大致会在那个时候停在哈德利加水。”他平静地说。
“你是对的。”我说,“我在无数个无眠之夜里都听到过那班火车的声音。先是听见列车进站的声响,过一两分钟,卫理公会教堂的钟就会铛铛地敲五下。”我回到书桌前翻找时刻表,“列车于零点四十七分从华盛顿出发,八点整抵达波士顿。”
尼基仍在地图前用铅笔比划着距离。
“老萨姆特旅馆(Old Sumter Inn)离哈德利正好九英里。”他宣布说。
“老萨姆特旅馆。”我重复了一遍,“但这就从根本上推翻了你的理论啊。在旅馆里也能像在城里一样弄到车。”
他摇摇头。“车都停在一个围场里,得找管理员核查才能进门。要是有人深更半夜来取车,管理员肯定会记得。那是个相当封闭保守的地方。他大可以待在宾馆房间里,等华盛顿方面来电告知飞驰号列车上某位乘客的信息——可能包括车厢号和铺位号。然后只需溜出酒店,步行前往哈德利即可。”
我仿佛被催眠了一般盯着他看。
“趁着火车加水时悄悄溜上车算不得什么难事,而一旦他知道车厢号和铺位号——”
“尼基。”我郑重其事地说,“作为以节约财政为竞选纲领的改革派地方检察官,我打算浪费纳税人的钱,给波士顿打个长途电话。这很荒谬,也很疯狂——但我就要这么做!”
他蓝色的小眼睛炯炯有神。他用舌尖润了润嘴唇。
“去吧。”他哑着嗓子说。
我放下电话。
“尼基,”我说,“这恐怕是刑侦史上最惊人的巧合了:昨晚零点四十七分从华盛顿出发的列车上,一名男子在卧铺上被杀害!他已经死了三个小时左右,而那个时候列车正好停靠在哈德利。”
“我就知道是这么一回事。”尼基说,“但你错了,这不是巧合。绝不可能。你从哪儿听来的那句话?”
“就是灵光一现,突然想到的一句话。”
“不可能!这不是那种灵光一现就能想到的句子。你要是像我一样长年教授写作课的话就会明白,如果猛地让人造个十来个字的句子,得到的无非是‘我爱喝牛奶’之类的普通陈述句——而其他字数则会被用在‘因为它有益健康’这种修饰性从句里。然而,你给的这句话明显依赖于某个具体情境。”
“但我跟你说,我今天早上没跟任何人说过话。在蓝月的时候也一直和你在一起。”
“你并没有一直和我在一起,我结账的时候你不在。”他针锋相对,“在人行道上等我从蓝月出来的时候,你遇到什么人了吗?”
我摇了摇头。“我在外面等了不到一分钟,你就出来了。你想,在你掏零钱的时候,有两个人走了进来,其中一个还撞了我一下,所以我想我还是到外面——”
“你以前见过他们吗?”
“谁?”
“进来的那两个人。”他说道,那种教师式愠怒再度渗进他的声音里。
“为什么这么问?不——我不认识他们。”
“他们在聊天吗?”
“是吧。没错,他们当时是在聊天。说真的,他们聊得相当投入——要不然也不至于没注意到我,还撞我一下。”
“蓝月平时少有生客光顾。”他补充道。
“你认为就是他们吗?”我急切地问道,“如果我再见到他们,我想我就能认出来。”
尼基的眼睛眯了起来。“有可能。至少有两个人涉案——一个在华盛顿跟踪受害者并确定他的铺位号,另一个守在这里并负责动手。华盛顿的那个人很可能在这儿就下车了:如果是谋财害命,他得和同伙分赃;如果单纯是起谋杀,那他就得下车给同伙支付报酬。”
我拿起电话。
“我们离开蓝月不过半小时。”尼基继续说道,“而他们刚刚才进去,蓝月上菜的速度又慢。那个一路走到哈德利的人想必是饥肠辘辘,而从华盛顿出发的另一个人可能坐了一夜车。”
“如果你抓到人了,立即给我打电话。”我说完便挂断了电话。
我俩默默无言地等待着,在房间里不停踱步,又彼此视而不见,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。
电话铃终于响了。我拿起电话听了一会儿。然后我说了句“OK”,转向尼基。
“其中一个试图从厨房逃跑,但维恩事先派人在后院守着,把人抓住了。”
“这似乎证明了我的推理。”尼基说道,嘴角挂着一丝冷冰冰的微笑。
我点头表示同意。
他看了看表。“天哪!”他惊呼道,“我今早本想早点开始工作,结果却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和你聊闲天。”
我把他送到门口。“对了,尼基。”我叫住了他,“你一开始想证明什么来着?”
“一条合乎逻辑的推理链未必能够推导出真相。”他说。
“噢。”
“你笑什么?”他没好气地问道。话音未落,他自己也笑了。
(全文完)